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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福瑞安康年金保险内容分享

更新时间:2017-10-25 18:07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年金保险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为此推出了国寿福瑞安康年金保险,以满足客户的需求。接下来,就由小编为大家带来国寿福瑞安康年金保险的具体内容。

  基本信息

  保险期限: 至85周岁

  缴费方式: 年交   月交

  投保年龄: 0-60周岁

  保障范围

  身故保险金

  于合同生效之日起身故,合同终止,按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2.合同的现金价值。

  生存保险金

  自合同生效年满一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合同约定的祝寿金开始领取日前,若生存至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给付生存保险金。

  祝寿金

  自合同约定的祝寿金开始领取日起,至年满八十四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若生存至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6%给付祝寿金。

  满期保险金

  生存至年满八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合同终止,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0%给付满期保险金。


  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或者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最后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慧择提示:国寿福瑞安康年金保险的保险期限为合同签订日至85周岁。缴费方式分为年交和月交,投保年龄为0-60周岁,保障范围主要是身故保险金、生存保险金、祝寿金、满期保险金等方面,一共有七种责任免除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