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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检生育保险有什么用

更新时间:2017-10-12 16:54
  【摘要】生育保险作为五险一金中专门保障怀孕女职工的险种,一向受到女职工的密切关注,很多有过生育经验的职工都知道,生育险对于产检的报销非常大,能够省去一笔不小的开支。接下来,就由小编为大家带来产检生育保险的相关知识。

  生育险对产检的作用

  根据生育险条例:凡是参加缴纳生育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并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可以在医院产前各项检查和分娩住院、以及计划生育手术的基本医疗费用由深圳生育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也就是说你可以享受免费的孕期产检的各种项目(不包括挂号费),实际上能帮你省去95%的产检和生育及住院费用。对于经济并不宽裕的的家庭来说还是能省不少奶粉钱了。

  产检时需提供哪些材料

  生育医疗保险参保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其进行围产期产前检查、分娩住院、产后访视、计划生育手术(不含婴儿费用)时,应按以下规定进行:

  (一)在所在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出具本人社会保障卡、本人身份证、病历本、结婚证和计划生育服务证(计划生育证明);

  (二)在国内其他城市进行围产期产前检查、分娩住院、产后访视和计划生育手术(不含婴儿费用)的,可回到投保生育险所在市报销,并提供相应材料。

  此外,去医院建立母子档案所需:本人社会保障卡、本人身份证、病历本、结婚证和计划生育服务证(计划生育证明)。


  产前检查包括以下具体项目

  第一次检查:(13周之前)建立《深圳市母子保健手册》;尿HCG、妇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B超、血红蛋白电泳试验(地贫筛查)

  第二次检查:(16—18周)产科检查(均含胎心多普勒)、血型(ABO、Rh)、血常规、尿常规、肾功能(3项)、肝功能(5项)、乙肝两对半、丙肝病毒抗体、梅毒血清抗体、血糖;

  第三次检查:(20—24周)产科检查、尿常规、彩色B超;

  第四次检查:(24—28周)产科检查、尿常规、血糖筛查;

  第五次检查:(28—30周)产科检查、尿常规、ABO抗体检测;

  第六次检查:(30—32周)产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B超;

  第七次检查:(32—34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八次检查:(34—36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第九次检查:(37周)产科检查、尿常规、B超、血常规、肝肾功能、胎儿监护;

  第十次检查:(38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第十一次检查:(39周)产科检查、尿常规、B超、胎儿监护;

  第十二次检查:(40周)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以上项目都是正常的常规检查,基本上是免费的,就连建卡后的复检也只要付几块钱就行的,要自费的项目一般包括:G-6PD 地贫致畸四项 唐氏筛查。

  慧择提示:产检生育保险有什么用?只要办理了生育保险,绝大多数产检项目都是免费的,进行产检时只需提供本人社会保障卡、本人身份证、病历本等证明材料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