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怎么开通生育保险

更新时间:2017-09-21 18:02

  【摘要】生育保险是我国强制要求施行的保险政策,参保人在怀孕后可享受生育津贴和医疗补助。那如何开通生育保险?开通生育保险需要参保人携带相关资料到社保局进行办理,或者直接在医院医保科办理妊娠登记。

  直接在医院做妊娠登记(携带本人医保卡、身份证到医院医保科办理妊娠登记)


  

具体方法:参保人员只需在怀孕后及时到计生部门领取《生育服务证》,并于妊娠12周内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同时联网办理妊娠登记即可,无需再去区县社保分中心办理手续。

  登记所需提供材料:

  1、医院开具的《妊娠诊断证明书》(注明末次月经时间,预产期时间)(盖诊断证明章和生育保险章);

  2、检验出早孕的妊娠试验或检查报告单或者B超单(诊断证明书和此项报告必须出自同一家医院);

  3、生育服务证即准生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是外地生育服务证的需要到单位或者孕妇在居住地址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加盖天津市所属街道办事处的计生部门公章,再将此证复印);

  4、参保人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若怀孕时间超过三个月需单位出具情况说明原因加盖单位公章有准生证,做过妊娠登记:能报销产前检查费和流产费用和生育津贴。

  慧择提示:怎么开通生育保险?一是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到社保局进行办理。二是可以直接在医院做妊娠登记,参保人员只需在怀孕后及时到计生部门领取《生育服务证》,然后在定点医院办理孕产妇保健手册,同时联网办理妊娠登记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