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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介绍

更新时间:2017-09-06 10:04
  【摘要】深圳推出的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广受好评,很多市民都在自发打听补充医疗保险的具体条款。接下来,小编将向大家分享深圳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的相关信息。

  参保可享待遇

  住院费用可二次报销,上不封顶。

  住院时的医疗费,属于社会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且应由其本人自付的部分累计超过1万元的,超出部分报销70%。

  解释:你住院花的医疗费,除了医保已经报销的那部分,如果你自付超过了1万元以上,那么自己掏腰包的这部分钱,70%还能再继续报销。

  举个例子——

  假设隔壁老王患了急性心脏病住院,住院一共花了81.36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支付53.17万元,但老张自己还要自付12.22万元(其余部分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支付)。

  如果参加了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那么超过他自付1万元的那部分,还可以再报销70%共7.85万元[(12.22万-1万)×70%]。也就是说,老张只需支付4.37万元,足足省下了近8万!

  患重特大疾病使用《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所发生的费用,也能报销70%,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

  解释:如果你治疗中使用了这个目录内的药品,也能报销70%,不设起付线,最高能报销15万元。

  参保条件

  深圳市所有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医保一档、二挡、三挡),不分户籍、不分年龄、无论是否已经患病,都可以依照自愿原则参加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


  参保时间

  深圳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参保时间:

  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从每年11月1日开始受理,截至10月31日我市所有社会医疗保险参保状态正常的参保人都可以自愿参保。

  据市社保部门获悉,单位统一参保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个人参保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

  参保方式

  据市人社局10月30日发布的公告显示,重疾险(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医疗保险年度)参保缴费的办理时间为11月1日至30日,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余额达到上年度社平工资(即3632.4元)5%的,由该局协助统一划扣缴费参保。 

  三种办理方式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可通过以下三种渠道及时办理。

  投保时间:投保时间从11月1日起至11月30日。参保后11月底左右可享受理赔。两年内都适用。

  办理方式:一是微信办理,可通过微信(扫描地铁和公交宣传海报或媒体广告中二维码)、平安好福利APP或登陆平安官网(www.pingan.com/sz20)

  慧择提示:深圳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住院费用可二次报销,上不封顶。住院时的医疗费,属于社会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且应由其本人自付的部分累计超过1万元的,超出部分报销70%。深圳社会医疗保险参保状态正常的参保人都可通过平安微信公众号、平安官网、平安APP等渠道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