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民居5天8次自燃 家财险降低莫名火灾损失

更新时间:2017-08-28 10:20
  近日,相关媒体报道的一则民居5天发生8次自燃事故的新闻再度引发了大家对家财安全保障问题的关注。众所周知,置业不易,而家财风险无处不在,火灾、盗窃、自然灾害等都是常见的家财风险,提前为爱家上一份合适的家财险虽然也无法阻止家财损失的发生,但起码可以在类似火灾事故发生以后,发挥保险的财务杠杆效应,将家财损失降至最低。

  据悉,这起家财自燃事故发生在江西省九江市十里大道胡家湾的某住户家中,该住户称,家中的物品接二连三不知为何,在没有任何火源的情况下就能燃烧起来。3月3日下午已经发生过家中物品无故自燃一事,7日下午又发生了同样的事,而且三家几乎同时发生物品自燃。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对这起莫名的家财自燃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同时慧择网也要友情提醒广大住户们,家财风险无处不在,面对种种我们猝不及防的家财风险,建议住户最好提前为爱家上一份合适的家财险,通过保险的财务杠杆效应来降低家财风险所致的经济损失,进而达到维持家庭财务稳定的目的。

  目前市场上的家财险产品可谓琳琅满目,保障范围涵盖房屋、房屋附属物包括私人车库、天台等、房屋装修及服装、家具、家用电器和文化娱乐用品,此外还有现金盗抢险等,几乎包含了一个家庭可能发生的所有损失。住户在投保家财险时,要先分析家财保障需求是什么,然后按需购买。

  值得一提的是,在投保家财险时,保额设置尽量不要超过实际家财总价值。因为对于超额投保家财险的情况,出险后保险公司通常会分两种情况处理。一是若投保人出于恶意,企图为获得不正当利益而超额投保,则合同无效;二是保险合同订立后,由于保险财产标的物的市价下跌,以致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额大于保险价值的,赔偿额只能按保险事故发生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超过部分的保额无效,连保费也不会退还。所以说,家财险保额并非越大越好,真正理赔时,一般会取保额和物品实际价值中较低的那一个,一味求大,往往最终只能是“多贴了保费又得不到超额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