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海北州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

更新时间:2017-02-20 10:20

【摘要】海北州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据了解,海北自治州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的步骤大致为单位出具证明材料、个人申请领取、机构核定和确认、个人领取失业金,下面是详细的介绍。

  领取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半寸相片一张;
  3、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证》;
  4、原工作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争议裁决的证明材料;
  5、本人银行活期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6、其他材料等。

  领取流程
  1、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管理其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备案。
  2、失业人员自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并从确认后的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提供其他保险待遇。

  慧择提示:海北州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首先,海北州失业保险金领取的个人需要先由用人单位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然后,个人持证明材料进行申请,机构再进行核定和确认;最后,个人再领取失业金和相关的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