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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7-08-27 18:33

【摘要】海北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是什么?据了解,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标准是由失业金的发放标准和领取期限共同决定的,其中,海北自治州失业保险金发放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80元。

  发放标准
  据悉,青海省政府规定,从2016年7月1日起调整提高全省失业保险金标准,2017年也按照上述标准执行。此次调标是在现行失业保险金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350元,即西宁、海东市由每人每月720元提高到1070元;海南、海北、黄南州由每人每月730元提高到1080元;海西、玉树、果洛州由每人每月740元提高到1090元。

  领取期限
  同时,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是有期限的,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时间确定。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发4个月失业保险金;连续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不足1年按1年计发),加发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领取失业保险金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

  慧择提示:海北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是什么?从上可知,失业金的发放标准和领取期限共同决定失业人员领取的失业金标准,其中,失业金领取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失业金月发放的标准为每人10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