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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

更新时间:2017-08-28 01:09

【摘要】清远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据了解,清远市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步骤大致为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告知失业人员享受的保险待遇内容、单位上报失业人员名单、机构备案、审核和核定、发放失业金和提供待遇,以下是具体的介绍。

  领取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半寸相片一张;
  3、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证》;
  4、原工作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争议裁决的证明材料;
  5、本人银行活期存折(原件及复印件)等其他材料。

  领取流程
  1、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管理其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备案。
  2、失业人员自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并从确认后的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提供其他保险待遇。

  慧择提示:清远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从上可知,清远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步骤大致为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告知失业人员享受的保险待遇内容、单位上报失业人员名单、机构备案、审核和核定、发放失业金和提供待遇,其中,机构在进行审核时办理人还需要提供失业证明、身份证明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