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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7-01-06 15:11

【摘要】清远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是什么?据了解,清远市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与参保人的累计缴费时间有关,累计缴费时间越长的领取的保险金就越高,其中,失业人员最短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可以领取3个月的失业金。

  领取的标准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
  2、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确定。
  3、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标准的80%发放。

  领取的条件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慧择提示:清远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标准是什么?从上可知,清远市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标准与参保人的累计缴费时间有关,其中,参保人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及以上的,可以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