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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三套房停止公积金贷款

更新时间:2017-08-27 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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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越来越多的市民使用公积金来贷款买房,目前湖南省出台了政策对公积金买房做了限制。
  今日开始,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相关政策的通知》正式施行。
  自此,名下已有两套(含)以上住房再买房、异地购房、购买别墅、购买商住两用住房等投资投机性行为,将不可用省直公积金贷款;名下已有一套房,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的缴存职工家庭,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且利率上浮1.1倍。
  如果是首次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此种情形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不上浮。
  卖掉房子再买房(缴存职工家庭名下已无房产)的缴存职工,未使用过贷款的和已使用过贷款的,首付比例将分别不低于30%、40%。公积金提取方面,《通知》为全部还清贷款的职工和提取过两次住房公积金的两种情况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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