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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停止第三套房公积金贷款

更新时间:2011-12-13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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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限贷令、限购令不仅针对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的政策也作出了调整。广东东莞于近日就公积金贷款政策作出了调整。
  购买第三套房者将不得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公积金贷款90平米以上首套普通自住房首付最少3成。这是昨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印发通知中的规定,南都记者昨日致电东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规定暂时还未下达东莞,东莞暂未执行新规。
  通知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致电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及东莞部分银行获悉,目前东莞暂未收到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调整的通知,公积金贷款仍然按原来的规定执行。“我这边下班才有(知道网上发布信息)的,(正式文件)到东莞起码要两三天。”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温远军说。如此算来,东莞要到3日后才可能停止第三套房公积金贷款。而东莞部分银行也表示还没有收到相关通知。“公积金贷款是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的,可能到时候会另外通知我们吧。”
  东莞市较其他市相比较,修改公积金贷款算是比较晚的。在全国实施新公积金政策后,市民纷纷表示买房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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