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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东莞公积金政策介绍

更新时间:2017-08-27 14:15
  【摘要】今年3月1日开始,东莞开始实施新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这一新规可以说是东莞公积金提取管理上最严格的提取政策。那2016年东莞公积金政策内容是什么呢?随小编一起来解读具体内容吧。

  公积金租房每月最高540元
  从3月1日起缴存的公积金,离职或失业将不能再提取公积金,但可以租房形式提取。而购房、偿还贷款本息等情形,则只能提取职工本人和配偶缴存的公积金,父母、子女不能再以上述情形提取公积金。
  此外,4月1日起,租房提取将简化手续,符合租住本市住房的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可计提不高于职工本人缴存当月金额60%且不超过540元的公积金作为租金补充,且不必再提供租赁合同、租金发票等资料。

  离职失业提取:旧钱旧办法新钱新办法
  与旧的提取办法相比,本月起实施的新政中,公积金提取范围从12种减少至9种。其中,工作调离本市、户口迁出本市、突发事件等提取情形被取消。
  按照新规定,3月1日起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能再以离职或失业情形提取。3月1日以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外市户口职工离职或本市户口职工失业时均可提取,没有时间限制。市公积金中心解释,提取的方法按照“旧钱旧办法、新钱新办法”执行。

  购房、还贷提取:只能提取本人或配偶的公积金
  新规还调整了可提取人的范围。3月1日后购房、偿还贷款本息等住房消费情形只能提取职工本人和配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父母、子女将不能以上述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
  3月1日前生效的贷款逐月划扣服务提取人非职工本人或配偶的,3月起住房公积金划扣将被终止。市公积金中心提醒,请这部分职工予以留意,并及时在还款账户存入足够资金,以免逾期还款造成信用不良记录。

  租房提取:无需合同、发票每月最多提540元
  新的公积金提取规定简化了租房提取办理手续。凡职工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即可申请计提不高于职工本人缴存当月金额的60%且不超过540元的住房公积金作为支付房租的补充资金,无需提供租赁合同、租金发票等资料,只需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提取转账账户原件,如已办理账户绑定或已激活社保卡的也无需提供账户原件。

  慧择提示:2016年东莞公积金政策主要集中在提取公积金上,公积金租房每月最高540元;工作调离本市、户口迁出本市、突发事件等提取情形被取消;购房、还贷只能提取本人或配偶的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