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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保障房建设目前已成为网民关注的焦点问题。而随着近期大规模保障房建设全面推开,网络上反映保障房问题的网帖也越来越多,这些网帖集中揭露了目前保障房存在的被“骗购”、“福利房”和质量差三大乱象。
对有关网帖进行梳理、核实时感觉到,保障房应该分给谁、如何分,如何保证建筑质量、配套设施,如何建立有效的保障房监管机制,这些问题都亟待解决。
日前,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在其网站上公布了深圳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终审公示二榜名单,并对保障房虚假信息申报者下发了第三批290份《行政处罚预告知书》。与前两次共查处45名涉嫌申报虚假信息骗购者相比,本次查处行动不仅人数大幅上涨,而且因处罚名单中再次出现了身家百万的“富豪”申请者,再度引发网民关注。
此外,在北京、武汉等地,不断有网帖曝光当地保障房被“富翁”等不符合条件人群骗购的情况发生。针对不断发生的骗购现象,深圳目前已初步制定了对骗购保障房者最高处罚20万元的新政策。舆论普遍认为,目前我国已出台地方性保障房违规惩处标准的城市中,大多只是对违规者处以几千元的罚款和几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这样的处罚力度相对于申请到保障房的巨大利益来说,只是“九牛一毛”。只有不断加大违规者的处罚力度,才可能真正起到震慑作用。
在网民曝光保障房“骗购”事件后,有关政府部门大多表示,公示名单经过初步核实且符合条件。但网民担心的是,信息虽然公示了,审核程序却流于形式,公示信息也遮遮掩掩。“为何名单筛选、公开摇号等事情不在网上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网民“荻寒”抱怨说,“很多在街道办事处就被卡了,就随便找个理由,连到房管局参加摇号的机会都没有。”
网民建议,有关部门在确定保障房名单的所有环节和操作程序中,都应该公开、透明,在资格审查中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保障普通民众与公职人员等享有均等的机会。同时,加强对保障房的监管,建立严厉的问责机制,严肃处理骗购人员和相关责任人。
福建龙岩市经济适用房建设近日被一名叫“福建龙岩人”的网民在天涯、大旗等多家网络论坛发帖质疑。网帖称:龙岩市经济适用房被某些公职人员“团购”,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占了申购者的近20%。
此外,陕西省山阳县被网民曝出,在900多名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公示名单中带职务者多达100多人,其中不乏“乡长、镇长、执法队长、所长”。山西省忻州市首例限价房项目被网民爆料称,已经成为当地干部福利房,而且这些限价房被大肆高价倒卖牟利……不少网民质疑,为何有那么多有钱有权的人敢冒着违规风险,与普通老百姓争福利?有关部门是否对购房者经过了严格审查?网民“刘洪波”说,“网民就怕:无权的,市场化;有权的,福利化。”网民“LKK443”说:“没有公开,就没有真相;没有真相,就存在暗箱操作;存在暗箱操作,就不会有公平;没有公平,就没有说服力。”
有评论指出,当前要防止出现借保障房之名行福利房之实的回潮。从保障房建设的主体来看,如果地方政府是绝对主力,那么其行为的界定和规范还相对容易。但此次为了弥补政府建设保障房力量的不足,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再次被鼓励自建保障房。这就很难排除一些财力雄厚的大企业趁机大兴土木,将保障房悄悄变性为内部职工的福利房。而一些财力薄弱的企业职工只能“望房兴叹”。这无疑会加剧分配和社会保障领域的不公平。
除了保障房分配的公平公正,网民对保障房建设质量也始终高度关注。内蒙古包头市最大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民馨家园”大部分新楼房成“墙脆脆”被网民曝光,这成为继去年10月北京“明悦湾”8栋保障房被责令拆除以来,又一起因质量问题而影响波及全国的典型事件。
此外,经网络曝光,南京、武汉、杭州、广州、深圳等多城市也都出现过保障房质量问题。网民“夫子66”说,“墙面脱落、墙体开裂,满心欢喜的新房却不能住,民心房成了窝囊房。为什么保障房、经适房总是屡屡出现质量问题?为什么民生在一些建筑商眼里总是敷衍了事?民生不是施舍,不是怜悯,而是政府的职责。”
网民们认为,保障房大规模建设时期已经开始,提高保障房质量水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群众对“保障”的感受,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容不得半点马虎。针对网民对保障性住房质量的担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下发文件,要求在保障房建筑物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工程质量各方责任主体名称及主要责任人姓名,以此接受社会监督。福建省住建厅还要求建立和完善回访保修制度,强化督导检查,发现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清出保障房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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