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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区大病保险民生工程成效显著

更新时间:2017-08-27 17:58

【摘要】为了更好地减轻广大群众的看病负担,黄山市黄山区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大病医疗保险工作,并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根据最新统计,该区享受大病保险待遇的人数有50人,支付比例提高至63%。

  黄山区医保中心从2014年实施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含住院和门诊慢性病、门诊特大病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报销后,一个保险年度内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大病保险给予保障。大病保险个人免缴费,保险限额不设封顶线。

  截止目前,该区享受居民大病保险待遇50人,支付金额达40万元。通过补偿,居民医保大病人群基金支付比例由原56%提高至63%,整体补偿率提高了7个百分点;其中大病保险最高支付14.97万元,补偿率从29.86%提高至61%。大病保险这项民生工程的实施,极大地减轻高额医疗费用患者的经济负担。

  慧择提示:黄山市黄山区自2014年开展大病保险,个人无需缴费,保险限额不设封顶线。目前,该区享受居民大病保险待遇50人,最高支付14.97万元,有效减轻了患者高额医疗费用患者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