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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产假新规定送福利 母婴险呵护母子平安

更新时间:2017-08-27 10:37

  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9月27日召开,会上备受瞩目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出炉,这意味着2016年广东省产假新规定出台,新政策一方面放宽了再婚再生育政策,另外一方面延长生育奖励假,这意味着今后参保女职工将享受至少178天的产假。

  2016广东省产假新规定的出台无疑给广大正处在观望中的生育家庭极大的鼓励,通过放宽再婚生育政策以及延长产假等举措鼓励符合条件的家庭生育子女。专家预测,受广东省产假新规定出台的影响,未来广东省将会出现新一轮生育高峰期。当然,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新生命的诞生无疑会增添更多的欢乐,但现代女性生育年龄整体偏大、环境污染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突出、工作压力较大以及无处不在的电脑和手机辐射等也是不容忽视的现实和不良因素,这些客观因素的存在会无形中增加妊娠疾病、胎儿畸形等风险发生的概率,而这些风险一旦发生就会给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之前也有不少媒体报道过孕妇定期产假但最终还是生出畸形新生儿的案例。

  面对这些家庭不能承受之重,我们在感恩政府部门提供的生育福利之际,也勿忘提醒备孕一族,在备孕阶段或怀孕初期主动为孕妇投保份合适的母婴保险,这样当不幸真的降临了,至少可以通过这份保单将经济损失和伤害降至最低。

  母婴保险是专门为孕妇以及即将出生的小宝宝设计的一个险种,对孕妇怀孕期疾病和新生儿都给予了保障。投保时要注意承保孕周数以及孕妇年龄方面的限制条款说明,保险公司一般只受理怀孕28周(7个月)以下的投保申请,对于怀孕超过28周的客户,暂不受理投保申请,要等产后两个月才能受理。此外,许多母婴保险对于年龄超过40岁的孕妇不承保,但高龄孕妇仍能享受社会生育保险的保障。

  同时,对孕妇购买的险种有一定限制,原则上不受理意外医疗险、意外伤害险和重疾险等短期保险,只受理普通的长期寿险,且投保时须进行一般的身体检查。还有,母婴险的保障范围偏向于孕妇和新生儿疾病,它相当于特意针对孕期的疾病险产品。因此,类似胎儿早产、难产之后相关的治疗和护理费用,都不在保障范围内。投保前大家要对这些条款说明了然于心,以免在后期和保险公司之间发生不必要的纠纷。(本文为慧择网原创文章,如果转载请注明出处,否则我们将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