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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立

更新时间:2017-08-28 09:33

【摘要】日前,青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宣布,启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利用1~2年时间试点,探索建立以社会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资金或服务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

  在待遇支付方面,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按比例支付护理服务机构和护理人员为参保人提供的符合规定的护理服务所发生的费用。根据护理等级、服务提供方式等制定差别化的待遇保障政策,对符合规定的长期护理费用,基金支付水平总体上控制在70%左右。具体待遇享受条件和支付比例,由试点地区确定。

  其实,早在2012年,青岛市就在全国率先建立了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并根据参保患者不同的护理服务需求,设定了四种医疗护理模式:依托二、三级医院建立的“专护”模式;依托社区护理院建立的“院护”模式;依托社区医疗机构实施登门服务的“家护”模式;四依托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立进门入户的“巡护”模式。

  今年,青岛市有关部门拟开展将入住机构的中重度失智老人纳入护理保险保障范围的试点,这使长期医疗护理保险的保障范围得以进一步扩大,未来,通过长期照护保险制度的逐步建立,所有失能半失能及失智老人都将纳入保障范围,为有照护需求的老人们撑起一片天。

  慧择提示:青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正式开展,对于符合规定的长期护理费用,予以报销70%左右。需要提醒的是,青岛在2012年就建立了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截至2015年末,全市已有约4万名失能参保人享受了护理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