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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合肥大病医疗保险政策

更新时间:2016-09-20 16:47
  【摘要】随后国家要求推广大病保险,合肥的政策与此不谋而合。如今,大病保险每年均能让几千患者受益。自2016参保年度起,合肥的大病保险政策作出新的调整。下面我们看看2016年合肥大病医疗保险政策具体内容是什么?

  自付超过两万元即可享受大病保险
  其实,自2012年开始,参加合肥城镇居民医保人员,不用多交钱,即能享受到二次报销。当时,这一政策在全国范围内都比较超前。为顺应全国政策要求,改为大病保险,报销门槛设为两万元。这位负责人解释,也就是说市本级参加居民医保人员,年度(一般为当年的10月1日至次年的9月30日)住院医疗费用,在政策范围内个人承担部分超过两万元,即可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以后,还能享受大病保险。大病保险施行分段报销的原则,患者自己花的钱越多,报销的金额也就越大。

  今年起实现即时结算
  自今年10月1日起,大病保险又有了2.0版,不仅报销比例提高,操作也更加方便。
  以前,最低的报销比例是30%,现在起步就提高到50%,即0~5万元(含)按50%报销,5万元~10万元(含)是60%,10万元~30万元(含)70%,30万元(不含)以上80%,上不封顶。“也就是说,一些重病患者能报销的钱更多了。”
  另外,让患者更方便的是出院时即时结算。以前,需要患者或家人自行前往分布在城区的四个网点办理手续。名单出来后,每年会在网站上公布,但往往很多人并不知道。年底结束以后,需要将未办理名单一一下发到区、街道,由辖区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就是这样,还是有找不到人的情况出现。”自今年10月1日起,患者在出院时就一起结算了,“患者的出院结算单上会写得很清楚,基本医疗保险报了多少,大病医保报了多少。”

  慧择提示:2016年合肥大病医疗保险政策不仅提高保险比例,而且能在医院即时结算,给患者省去奔波之苦。新政策的实施减轻了市民看大病带来的经济负担,并且促进了医保体制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