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保险案例:买“事故车”诈保19万

更新时间:2010-02-23 15:10

  花24万元买来一辆事故车,拿到19万多元的保险赔偿后,不仅不修车,反而又导演一场“事故”,企图诈保……11月16日,市北警方侦破了一起重大保险诈骗案件,4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另有两人在逃。在侦查中,警方惊讶地发现,诈保轿车撞向货车时,内部竟无发动机……

  事故车身全是老伤

  11月12日,市北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青岛分公司报警称,发现一辆被撞轿车的受损金属部分已生锈,怀疑有诈保行为。

  涉嫌诈保的车辆是一辆号牌为“苏GD8788”的丰田皇冠豪华轿车,于今年6月9日21时许,在福州路与宁夏路路口立交桥附近一个斜坡上,与前面的一辆江淮大货车追尾。

  24万买来辆事故车

  接警后,市北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常涛立即带人分头侦查。追尾轿车原车主是江苏人钟先生,2006年11月在崂山区发生过一次事故,当时保险公司理赔额为193600余元。

  当钟先生将车子送到丰田4S店维修时,自称是青岛康泰汽车维修公司老板的史某找上门来,经过协商,钟先生将轿车和尚未拿到手的保险费一起转让给了史某,共计24万元。今年2月份,轿车就到了史某名下,一个多月后,该车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青岛分公司投保。

  “肇事车”里没有发动机

  11月16日,民警以有车辆维修为由约出了祭某,将其控制。原来,史某买回车后,用假发票骗得19万余元赔偿金,却没有把车修好,里边也没有发动机,谋划着用这辆车再骗个19万。6月9日下午4时许,在维修厂内,史某安排员工王某某用一辆江淮大货车倒着撞向轿车。当晚9时许,员工李某将轿车拖到了事先选好的车祸现场,员工于某、祭某坐在轿车上,让车子沿坡向下溜。员工王某则驾驶江淮大货车在前面向后倒,两车相撞后,由祭某作为轿车司机,到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事宜。

  目前,史某、于某、王某、祭某等4人已被刑拘,李某、王某某在逃。

  ■对话嫌犯

  主谋自认天衣无缝帮凶原是个“金蓝领”

  11月22日,记者见到此次诈保案的主谋史某。“应该做得天衣无缝!我做汽车维修已经有五六年了,也帮客户做车辆理赔,那辆丰田皇冠被撞后理赔额很高,就买下来想再撞一次,向保险公司要点钱花,制造车祸前我到现场转过几次,觉得那个地势不错,又选了晚上的时间,没想到还是栽了!”“我后悔呀!真不该干这事!”记者在热河路派出所见到犯罪嫌疑人祭某时,他痛哭不已。今年22岁的祭某是济南人,父母都是农民,将全部希望寄托在了唯一的儿子身上,祭某学汽车维修已有七八年的时间,在今年5月的职业技能大比武中还获得了全市第二名的好成绩。祭某来青岛后一直想把父母接来,可当天史某给了他200元钱,吩咐他与其他几名员工去制造事故时,他想都没想就答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