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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起保险诈骗“事故”骗赔11万元

更新时间:2017-08-28 07:11

  2007年11月2日,扬州市广陵区检察院以涉嫌保险诈骗罪对戚某、王某等8人提起公诉。

  2007年4月5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扬州分公司受理了一起很普通的交通事故理赔案:2006年11月22日王某驾驶摩托车撞伤单某,伤者病案诊断、医疗费发票数额、事故证明等手续齐全,公司审查后认为完全符合赔偿条件,很快支付了赔偿金1.5万余元。

  但是,一位细心的保险公司员工在复核单据时发现了疑点:伤情病案、医疗费发票又出自于扬州市某镇卫生院!这已是1年多来该卫生院出具的第6起交通事故单据,这其中莫不是有诈?这一事件引起了公司领导层的高度关注,迅速向警方报案。随着调查的逐步深入,令人震惊的保险诈骗系列案件浮出水面。

  戚某曾经做过一段时间的保险代理人,熟知保险事故理赔流程。2005年11月19日,张某驾驶摩托车将一路人撞伤,在戚某的“热心”要求下,张某答应让其“操办”理赔事宜。戚某在未告知张某实情的情况下,骗取事故认定书,并找到在扬州市某镇卫生院当医生的朋友孟某,一番巧舌如簧的劝说令孟某怦然心动,并拉同事王某、严某、李某、杨某“入了伙”。他们捏造了伤者病情,伪造了病案,虚开了医疗费发票,于2006年1月4日骗取保险赔偿金1.39万余元。

  首次行骗如此顺利,令戚某等人兴奋不已。此后,他们如法炮制,接连“帮助”2名交通事故肇事者夸大事故损失,骗取保险金3.8万元。戚某等人“胃口”越来越大,他们合计:坐等事故发生还不如咱们自己‘制造’事故。在随后的几个月时间里,戚某等人编造了几起根本未发生的交通事故,仿造了事故协议书、赔偿协议、病案等全套材料,骗得保险金近6万元。

  据悉,法院将于近日对8名被告人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