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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

更新时间:2017-08-25 22:34
  【摘要】兴安盟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单位失业保险费率为1.5%,职工个人失业保险费率为0.5%,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稳定就业、促进就业作用。

  为积极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稳定就业、促进就业作用,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地方税务局印发了《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缴费比例由3%下调至2%,其中用人单位失业保险费率由2%下降为1.5%,职工个人失业保险费率由1%下降为0.5%,从2015年3月1日开始执行。

  兴安盟人社局、盟就业局认真贯彻落实,根据调整后的费率调整了失业保险费征缴计划和年度基金预算。用人单位已按原费率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可以抵扣以后其他月份的缴费。失业保险费率下降后将为我盟各用人单位和个人减轻经济负担约4000万元以上。失业保险在一定时期采取浮动费率积极适应当前经济形势,是健全完善失业保险制度的重要举措。

  慧择提示:以上是对兴安盟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的介绍,兴安盟人社局、盟就业局认真贯彻落实,根据调整后的费率调整了失业保险费征缴计划和年度基金预算,用人单位需严格执行调整后的失业保险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