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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首单司法鉴定责任保险签约

更新时间:2017-08-28 06:06
  【摘要】近日,新疆司法鉴定研究所鉴定中心与平安产险新疆分公司举行全疆首笔司法鉴定责任保险签约仪式。全疆首笔司法鉴定责任保险的成功签约,标志着司法鉴定职业风险保障体系建立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在司法鉴定执业过程中,从业人员难免会由于认知水平有限、设备故障、资料丢失等原因导致错误鉴定的情况,造成一定的后果。为健全司法鉴定程序和机制,切实保障诉讼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国家制定并发布了一系列政策与法规,规范司法鉴定行业的发展。2005年9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95号文件《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41条指出“司法鉴定机构在开展司法鉴定活动中因违法和过错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执行”。2015年7月31日,国家认监委正式发布了《资质认定公正性和保密性要求》等15份配套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配套文件第11项《司法鉴定机构评审补充要求》第5条:司法鉴定机构应有保险或风险储备金等措施,保证其能承担鉴定活动产生的责任风险。

  平安产险新疆分公司快速响应相关政策法规要求,为司法鉴定机构及从业人员提供全面的职业风险保障。当鉴定机构出现错鉴漏鉴、设备故障、鉴定工作人员失误、丢失损坏鉴定材料等情况时,由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提高司法鉴定行业的抗风险能力。

  司法鉴定责任保险作为平安产险首创的职业保险领域新产品,相比于传统的通过风险储备金来管控司法鉴定行业的风险,运用商业保险的模式具有正规化管理,放大保障责任;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降低企业资金占有成本,提高使用效率; 引入保险的风险管理机制,降低司法鉴定事故的发生概率等诸多优势。

  慧择提示:根据国家“司法鉴定机构应有保险或风险储备金等措施”的规定,平安产险新疆分公司快速响应政策,为司法鉴定机构提供了司法鉴定责任保险,并在日前正式签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