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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完善新农合大病保险

更新时间:2017-08-28 14:03
  【摘要】日前,江西省出台《关于全面实施江西省新农合大病保险的意见》,推动新农合大病保险全面实施,将地中海贫血门诊治疗和输血费用等3类医疗费用纳入报销范围。近期,江西完善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向精准扶贫人口倾斜。

  自2016年起,新农合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人均由原来的23.5元提高至30元。另外,对参保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下降50%。提高报销比例。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报销比例在原有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即报销比例由原来的50%-70%提高至65%-75%。扩大保障责任。2016年起,将儿童苯丙酮尿症门诊医药费用、国产或进口人工耳蜗费用的70%以及地中海贫血门诊治疗和输血费用纳入新农合大病合规报销范围。

  据介绍,我省还将建立大病保险盈亏动态调整机制。其中,商业保险机构承办新农合大病保险,因非政策性亏损部分全部由商业保险机构承担。对因政策性调整、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导致的大病保险基金亏损,由新农合基金与商业保险公司分担。

  慧择提示:在江西全面推进新农合大病保险后,近日又善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对于贫困人群,大病保险起付线下降50%,报销比例在原有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另外,江西还建立大病保险盈亏动态调整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