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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工伤保险待遇怎么样

更新时间:2017-08-28 15:11
  【摘要】2016年5月9日,新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从2016年5月1日起两年内,自治区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5%降低至1%,个人缴费0.5%,总费率1.5%,该政策为普惠型政策,提高了新疆失业保险待遇,有保证了所有参保企业都能享受。

  根据日前出炉的今年最低工资标准,新疆享受失业保险金人员的待遇随之提高。调整后,相比去年,最高地区增加83元,最低地区增加129.2元。


  当前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待遇发放标准,主要与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密切相关,与企业缴费比例没有关系。新疆各地按不含“三险一金”月最低工资标准确定本地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2015年新疆不含三险一金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四档:1314元、1124元、1048元、972元。调整后,失业保险参保人员每人每月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5%或85%领取失业金。

  慧择提示:新疆工伤保险待遇怎么样?从2016年5月1日起两年内,自治区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个人缴费0.5%,总费率1.5%。与去年相比,最高地区增加了83元,最低地区增加了129.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