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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

更新时间:2017-08-27 11:20
  【摘要】据悉,为进一步减轻全市用人单位的社保负担,推进工伤事故的预防,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等5部门联合发出通知,即日起,调整2016年新疆工伤保险费率,今后,用人单位工伤事故预防越好,工伤保险缴费越低,至于具体调整内容,请查看以下全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调整了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总体上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为单位缴费为职工工资总额的1%左右,个人不需要缴纳。根据测算,将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存(含储备金,下同)的正常规模,原则上控制在12个月左右平均支付水平。


  累计结存规模超过18个月左右平均支付水平的统筹地区,要通过适时调整行业基准费率具体标准或下调费率等措施,合理压减过多结存,促进基金结存回归正常水平。这包括克拉玛依市、昌吉州、阿克苏地区、克州、和田地区、伊犁州、区本级。

  累计结存规模处于9—18个月左右平均支付水平的,要提高工伤保险基金抵御风险的能力,按照规定的行业类别划分,根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注册和主要经营生产业务等情况,分别确定其所对应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这包括乌鲁木齐市、哈密地区、巴州、喀什地区、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

  累计结存规模低于9个月左右平均支付水平的,要制定预警方案,通过加大扩面和基金征缴力度、适时调整行业基准费率具体标准或上浮费率等措施,确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和各项工伤保险待遇正常支付。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每一至三年对各参保单位的工伤风险状况进行一次全面评估,确定其费率是否浮动及浮动的档次。对风险程度骤升的单位,可一次上浮两个档次,并通过适当形式通报,以示警戒。这包括吐鲁番市、博州。

  慧择提示:新疆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调整了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总体上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为单位缴费为职工工资总额的1%左右,个人不需要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