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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正式实施

更新时间:2016-07-25 10:12
  【摘要】国内第一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始建于2003年,简称“偿一代”。与“偿一代”以规模为导向不同,“偿二代”强调定量资本要求、定性监管要求和市场约束机制等,更加体现了保险监管的风险导向。

  在“偿二代”监管体系下,偿付能力不足的保险公司大大减少。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97.5%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达标,仅3家公司偿付能力严重不足。去年一季度,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的保险公司共有13家。

  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表示,去年有不少公司开展了大的业务结构调整,或者用增加资本金的方式来解决偿付能力不足的问题。“对于偿付能力比较差的或者风险综合评级较低的机构,保监会将采取停设分支机构、停止接受新业务等监管措施”。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偿二代”持续运行,保险资本管理从以规模为导向转向以风险为导向,将有效减少“偿一代”带来的资本冗余,实现资本释放,提高资本运作效率。同时,“偿二代”将使资本运用得当、风险管理适当的优秀险企脱颖而出。

  “偿二代”的推出也有助于险企业务转型。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徐敬惠介绍,太保寿险过去几年通过持续转型,大力发展个人业务、长期寿险业务,去年在业务规模实现10%以上增长的情况下,“偿二代”下的偿付能力反而增加了50个百分点。

  “在过去"偿一代"时期,业务规模越大资本金越高,"偿二代"下并不是这样。一些业务结构好的公司,业务规模在增大,可能偿付能力的升幅也在增加。对于那些业务结构不好的公司,则会起到相反作用。”陈文辉说。

  陈文辉认为,目前“偿二代”的运行结果给整个保险业带来几个特点:一是全面科学地计量行业的风险,二是增强整个行业抵御风险的能力,三是促进行业转型升级,四是大幅度提升国际影响力。

  业内人士表示,“偿二代”从监管理念、监管框架、监管标准等方面,做到了与国际主流接轨。这在促进资本和效率最优利用的同时,更为中国保险业在国际上提供了等价话语基础,提升了国际竞争层级。

  慧择提示:2016年,中国保险业正式实施“偿二代”监管标准。经过去年全年试运行和今年一季度的正式运行,“偿二代”已显现出对保险行业结构转型的关键作用,并为我国当下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