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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流程详解

更新时间:2016-07-20 11:29
  【摘要】参加天津市大病医保的群众,若在后期不幸患上医保范围内的疾病并住院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可继续使用大病医保报销。天津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流程并不复杂,尤其是联网结算服务开通之后,参保人员可在出院时直接结算。

  如果参加天津大病医疗保险患者所在的医院已实行联网结算,参保患者只需在出院时直接在医院缴费窗口结算即可,个人只要缴纳应由本人负担的费用。


  如果不能实现联网结算,参保患者应先自行垫付医疗费用,再带上身份证、医保卡、住院医疗票据、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至医院医保科填写相关表格,并接受初审;之后,定点医院会将信息呈给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若审核通过,医保经办机构会向参保患者发放大病医保报销款。

  慧择提示:天津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流程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直接使用联网结算,然后缴纳本人应负担的费用;二是先垫付医疗费,然后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医院医保科室初审,再经过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复审,最后才能领取报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