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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病医疗保险政策解读

更新时间:2016-07-20 10:53
  【摘要】为了更好地规范社会医疗保险工作、保障参保人利益,天津市有关部门积极出台大病医疗保险新政策。据悉,天津大病医疗保险最新政策不仅实现了参保人员全覆盖,还进一步扩大报销范围、提高保障水平,并实施大病医保报销联网结算,为当地参保群众带来更多利好。

  实现参保人员全覆盖
  凡是参加天津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尤其是农村居民和学生儿童,直接纳入大病保险。与此同时,逐步将参保职工纳入大病保险。

  报销范围进一步扩大
  参保人员因住院(含门诊特定病种)治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在政策范围内年度累计个人负担金额超过上一年度天津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超过的部分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另外,对重特大疾病和罕见病参保患者实行病种付费。


  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大病保险待遇实施分段补偿,按照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逐步提高大病保险分段补偿比例,分段补偿比例最低不少于50%。

  联网结算利民惠民
  参保人员大病医疗费用实行联网结算,个人只需承担应由本人负担的费用,其余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与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慧择提示:通过天津大病医疗保险新政策可知,今后凡参加天津市基本医保的人员,均直接纳入大病医保范围。参加天津大病医保人员因住院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可按分段原则报销,开销越高,报销比例就越高。另外,天津市实行的联网结算服务将为参保人带来更多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