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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公积金补缴怎么办理

更新时间:2016-07-13 14:28
  【摘要】单位应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按与中心约定的日期,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的,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的,应及时补缴住房公积金。下面我们看看葫芦岛公积金补缴怎么办理?

  办理要件:
  1、住房公积金汇(补)缴汇总表及汇缴变更清册;
  2、付款票据(支票、进账单或汇票等);
  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1、单位填制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公积金补缴书》、《公积金补缴清册》及与《公积金补缴书》金额一致的转账支票,到管理部办理补缴手续。对于未在《公积金补缴清册》中列明补缴原因的,还应报补缴说明一份。
  2、管理部接柜人员对《公积金补缴书》、《公积金补缴清册》及转账支票进行审核,补缴确认后,接柜人员打印《公积金补缴书》一式两份,盖章后一份退单位经办人,一份留存。

  慧择提示:葫芦岛公积金补缴怎么办理?首先单位填制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各项补缴材料,到管理部办理补缴手续,其次管理部接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最后补缴确认后,接柜人员打印《公积金补缴书》一式两份,一份留存记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