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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达州公积金贷款政策亮点

更新时间:2017-08-27 00:14
  【摘要】为了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作用,提高居民买房的人情,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该地的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那么,2016年达州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哪些变化呢?主要体现在六大方面。

  一是不分地域、不管户籍,凡是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达州市购房,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取消了异地缴存职工需夫妻双方或一方具有达州户籍的限制。只要是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职工,在达州境内购买住房并能办理贷款抵押的,均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正常缴存证明,在达州市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比如一些户籍已迁出达州的在外工作人员需返乡置业的,以及像在普光气田工作但住房公积金没有缴在达州的外地人士,想在达州购房置业,可享受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政策。

  二是解决部队现役军官、士官在达州购房贷款的难题。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消防部队服役的军官、士官,在达州购房时,可凭团级及以上单位的后勤部门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解决购房资金短缺问题。

  三是达州市缴存职工贷款时不需单位出具收入证明。凡是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同意根据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作为月工资收入的,不再需单位出具收入证明,减少了贷款审批要件。

  四是切实提高实际贷款额度。在保证借款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上限由40%—50%提高到50%—60%。借款人可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大幅提高。

  五是购买改善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六是取消改善性住房面积不得超过140平方米的限制,只要不是别墅,均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

  慧择提示:2016年达州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调整主要在六方面,分别是全面推行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放宽公积金贷款政策,提高实际贷款额度,简化贷款审批要件,降低最低首付款比例,取消了住房面积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