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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6-06-27 18:50

  【摘要】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行为,不过申请提取公积金都有条件的限制。那么,淄博公积金提取条件主要有哪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7)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8)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9)支付廉租房房租的;

  (10)支付经济适用房、限价房购房首付款的;

  (11)支付公共租赁房房租的;

  (12)纳入工会帮扶系统的困难职工,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家庭纳入我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职工家庭成员(职工本人、配偶及其子女)因患重大疾病或遇到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等突发事件造成人身伤害,医疗费用支出过高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因子女接受高等教育,学费过高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慧择提示:淄博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主要由以上十一点,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等,只要满足一个条件都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