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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门公积金政策介绍

更新时间:2016-06-16 16:47
  【摘要】2016年江门公积金政策有哪些变化?取消只向购买普通住房的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规定、降低第二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提高职工购买全装修新建商品住房最高贷款额度。

  “豪宅”也可以公积金贷款
  按照早前规定,我市只向购买普通住房的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豪宅”不在发放之列。从1月7日开始,江门公积金贷款取消对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住宅单套建筑面积及实际成交价格标准的限制,也就是说,市民购买144平方米以上的房屋,也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了。

  二套房首付比例低至两成
  我市全面降低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1月7日开始,购买第二套房首付款比例降低到与首套房一致。即购买新建商品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购买存量住房,住房竣工时间在10年(含)以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从30%降低至25%;住房竣工时间在10年以上、20年(含)以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从40%降低至35%;住房竣工时间在20年以上、30年(含)以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从50%降低至45%;住房竣工时间在30年以上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从60%降低至55%。

  职工二人买装修房可多贷6万元
  从1月7日起,在我市向房地产开发商购买全装修的新建商品住房,一个人申请贷款最高额度在住房所在地执行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增加3万元,两个人或以上共同申请贷款最高额度在住房所在地执行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增加6万元。
  也即是说,市直三区职工两个人一起购买全装修新建商品住房,最高可以申请66万元公积金贷款。台山、开平、鹤山、恩平的职工两个人一起购买全装修新建商品住房,最高可以申请56万元公积金贷款。

  慧择提示:2016年江门公积金政策变化很大,市民购买144平方米以上的房子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二套房首付比例降低,两人共同买房贷款额度可以增加6万元。这些政策的实施,大大减轻职工购房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