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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安康公积金贷款政策解读

更新时间:2017-08-28 07:34
  【摘要】2016年安康公积金贷款政策出现变化,安康市对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放宽,职工可以申请装修贷款,同时贷款额度也进行了调整,这些政策的实施能够改善职工住房条件。

  装修、支付维修基金、重要疾病可提取
  允许装修、支付维修基金提取,缴存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自住住房装修、支付维修基金,限提一次。放宽购房提取时限,未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在购买、建造自住住房2年内,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允许重大疾病和家庭困难提取,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或遭遇突发事件,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各种医疗保险报销、医疗救助和其他社会帮困救助后,自负费用仍然较高,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全安康市贷款最高限额统一为50万元
  
积极发展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全安康市统一贷款最高限额。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限额为50万元,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限额为40万元。
  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自住住房装修。住房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含)以下贷款额度由15万提高到20万元,住房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额度由20万提高到30万元。
  允许申请公积金贷款支持直系亲属购买、建造、装修自住住房。缴存职工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直系亲属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直系亲属装修自住住房,但同一套房仅限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

  慧择提示:2016年安康公积金贷款政策实施以后,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获得了发展,全安康市贷款的额度进行提高,夫妻双方贷款的最高限额为50万元,另外职工装修也可以申请贷款,限额为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