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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

更新时间:2017-08-25 06:10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也在逐渐完善中。日前,据有关消息称,从2016年5月1日起,河南省企业职工社保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将有不同幅度的下调。

  从2016年5月1日起,河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为19%;失业保险费率由2%降为1.5%。其中,单位缴费比例降低0.3个百分点,由目前的1.5%降为1.2%,个人缴费比例降低0.2个百分点,由目前的0.5%降为0.3%。

  此次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初步测算,两项费率降低后,可为企业减负超过60亿元。河南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个人待遇与个人缴费基数和年限紧密联系,降低单位缴费比例,意味着企业交的钱减少,但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并不会因降低费率而降低。

  慧择提示:此次河南省降低职工社保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是该省积极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的重要体现,就了解,这次降低缴费的期限暂为两年,实行后,将大大减轻企业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