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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大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更新时间:2017-08-27 02:14
  【摘要】众所周知,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能够有效减轻市民的购房经济负担,在一定程度上为购房者解决了资金来源问题。那么到底如何贷款呢?下面一起来看一下2016年大同公积金贷款政策。

  贷款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2、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以上,且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应达到襄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额度;
  3、购买自住普通住房且能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4、已付首期房款额占所购住房总价的比例不低于30℅(含30%,下同),低收入家庭购买自住性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5、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襄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法规定的其它条件。

  贷款材料
  1、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2、婚姻证明;如未婚街道居委会出具未婚证明;
  3、借款人家庭稳定的经济收入证明;
  4、公积金缴存证明;
  5、购房首付款有效合法证明;
  6、购房合同有效合法证明;
  7、抵押物或质押物清单,权属证明文件,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的书面证明。
  8、保证人具有保证能力的证明,保证人为自然人,包括个人资产及收入证明,保证人为法人的,包括营业执照,近三年财务报表、资质等级证明等;
  9、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慧择提示:上文从贷款条件和贷款材料两方面来简单介绍了2016年大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当市民有意向通过公积金贷款时,切记要带全身份证等所需材料,以免耽误贷款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