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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苏车险改革方案

更新时间:2017-08-26 19:37
  【摘要】去年开始国家将六个地区纳入到商业车险费改的地区,今年元旦将12各地区也纳入其中。新实施的江苏车险改革方案中,保费与驾驶的安全性紧密相连,理赔范围也进一步扩大。

  越安全驾驶,保费将越便宜
  去年3月24日,保监会公布的《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了商业车险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去年6月1日第一批试点地区试行商业车险改革,去年10月底保监会决定,在天津等12个地区启动商业车险改革第二批试点工作。虽然江苏不在第一批与第二批名单内,不过其他地区费改的内容具有一定的参考性,有车的读者不妨关注一下。
  本次改革推行后有多项变化。在保费方面,保费定价开始由基于保额转向基于风险定价。一是投保车辆的折旧将纳入保费核算; 二是车辆购置价相同但保费不同,一般而言豪华品牌车型的车主以后要承担更多的保险费用;三是出险次数过多保费将翻番,而出险次数较少的车主则有望获得较大折扣。例如,截止上年连续三年未出险的车主,在费改后有望获得6折甚至更多的折扣,而费改前多为7折;连续两年未出险的车主为7折折扣,与费改前一致;上年出险1次的车主实施基准保费,而费改前可获得约7.7折,出险次数更多的车主保费将加倍,出险两次则第2年保费将上浮25%。

  理赔范围有一定扩大
  新的商业车险示范条款一共删除了15项责任免除,如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及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的约定,并扩大了保险责任范围,将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和允许驾驶人的家庭成员人身伤亡纳入第三者范围。车损险种方面则增加了冰雹、台风、热带风暴、沙尘暴等保险责任。
  另外,费改后还将实施代位求偿机制。代位求偿机制,是指投保了车损险的客户对第三方造成的车辆损失,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获得赔偿。一是要求致害人,也就是造成车辆损失的人进行赔偿;二是要求致害人的保险公司进行赔偿; 三是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提出赔偿要求,保险公司履行赔偿责任后,在赔偿金额范围内,向第三方进行追偿。根据保监会数据,在第一批改革试点推行的第一个月内,试点地区续保机动车达31万辆,续保业务中,消费者保费支出较去年增加的保单占比为22.2%,保费下降的占比为77.6%,保费持平的占比为0.2%,绝大多数低风险消费者获得了车险保费优惠。

  慧择提示:2016年江苏省并不在商业车险费改的实验区,不过江苏车险改革方案也出现变化。江苏省车险改革后,不同车型新车购置价即使相同,但因为风险的差异,保费也就不一样了,出险次数越多,保费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