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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医保大病报销范围新规定

更新时间:2017-08-26 06:29
  【摘要】为了减少居民医疗费用的支出,国家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实施了大病医疗保险。居民看重大疾病产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只有在社会医保大病报销范围之内的疾病,才可以按照比例进行报销。

  大家最关注的问题莫过于大病医保包括哪些病以及大病医保范围有哪些。虽然大病医保并没有明确规定病种,然而,20余种新农合重大疾病却具有参考意义,分别包括:儿童白血病、先心病、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 、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山东省已明确将首批20个病种纳入大病医保范围。

  有些城市大病医疗保险所保障的大病,不是按照病种,而是按照居民个人花费界定的。比如北京,只有“符合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的高额费用,才纳入北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进行“二次报销”。无论是按病种,还是按费用,都指向了一点,那就是“符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由于大病保险是属于二次报销。因此在社保中的医保报销后,个人还需要支付的那部分医疗费用,才可以给予再次报销,报销金额不少于50%。还有一点值得注意,报销比例是分段递增的,一般你支付的费用越多,报销比例就越高。支付金额为0-1万,报销比例为50%;支付金额为1-2万,报销的比例为55%;支付金额为5万元以上,报销比例为65%。

  慧择提示:儿童白血病、先心病、末期肾病等二十种重大疾病都属于社会医保大病报销范围。不过有些城市并不是按照病种来报销医疗费用,而是按照居民看重大疾病产生的高额医疗费用来决定,居民使用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最低可以报销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