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失业保险金申领期限是多久

更新时间:2017-08-26 05:40
  【摘要】失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水平。为了确保失业金的安全,国家对失业金的领取期限进行了详细的规定。那么,失业保险金申领期限是多久呢?这主要与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累计缴纳失业保险年限来决定。

  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其本人累计缴费时间长短的不同,划分为三个档次: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最长能够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根据我国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简单来说就是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慧择提示:失业保险金申领期限主要与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累计缴纳失业保险年限来确定。缴纳时间不足5年,最长可以领取12个月;缴费时间长达三年,最多可领取24个月。如果失业人员错过失业金领取的期限,可以在下次失业时,将上次未领取的金额一并申领取,但最长领取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