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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病医保报销说明

更新时间:2017-08-26 02:52
  【摘要】广州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于2014年9月1日正式实行。根据规定,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同时参加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无需另行缴纳费用。为了让大家了解广州大病医保政策,小编接下来将为大家详细介绍。

  报销流程
  一、现场结算:报销基本医疗费用时候,一并报销即可,无需另外办理报销手续。
  二、零星报销:如出现异地就医、信息系统等原因导致无法现场报销大病医保待遇的,参保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零星报销手续。

  报销比例
  属于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所对应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全年累计超过1.8万元以上部分支付50%;全年累计超过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所对应的基本医疗费支付70%。

  报销限额
  12万元。但需注意的是,大病医保实施后,参保人连续参保2年以上、不满5年的,最高支付限额另外增加3万元。参保人连续参保满5年的,最高支付限额另外增加6万元。连续参保首年计算时间为2015年。

  慧择提示:广州大病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为12万元,但连续参保后可适当调高。全年累计超过1.8万元以上的部分,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为50%。如果您是异地就医,就要去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