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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等地医保大病报销比例简介

更新时间:2016-04-22 16:50
  【摘要】大病保险是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近年来,很多市民参加了大病医保,但对于医保大病报销比例却知之甚少。下面就以广州和上海为例简单介绍该问题。

  广州
  1、属于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所对应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全年累计超过1.8万元以上部分支付50%;
  2、全年累计超过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所对应的基本医疗费支付70%。
  3、在一个城乡居民医保年度内,大病医保累计支付参保人员基本医疗费用的年度最高限额为12万元。
  4、大病医保实施后,参保人连续参保2年以上、不满5年的,最高支付限额另外增加3万元。参保人连续参保满5年的,最高支付限额另外增加6万元。连续参保首年计算时间为2015年。

  上海
  (一)根据《试行办法》的规定,居民大病保险包括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肾移植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治疗(化学治疗、内分泌特异治疗、放射治疗、同位素治疗、介入治疗、中医药治疗)、部分精神病病种治疗(精神分裂症、中重度抑郁症、狂躁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
  2015年9月1日起,本市高等院校在校学生患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并纳入居民大病保险范围。
  (二)参保居民患上述大病,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个人自负部分,纳入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其中,参保居民中已参加本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的,应先扣除互助基金支付部分。
  (三)居民大病保险的支付范围、审核管理等参照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的有关规定。

  慧择提示:以上就是对广州和上海医保大病报销比例的简单介绍,从上文能够看出,其实各地的大病医保报销比例是不一样的,若您想要了解更多,还是需参照当地的大病医疗保险政策或者向当地的社保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