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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大病报销范围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7-08-27 01:25
  【摘要】辛辛苦苦三十年,一病回到解放前。这是很多人对于大病重病突袭一个家庭的形象描述。为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我国开展大病保险制度,那居民医保大病报销范围是什么呢?

  大家最关注的问题莫过于大病医保包括哪些病以及大病医保范围有哪些。虽然大病医保并没有明确规定病种,然而,20余种新农合重大疾病却具有参考意义,分别包括儿童白血病、先心病、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 、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山东省已明确将首批20个病种纳入大病医保范围。

  在上海,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沪发改医改〔2014〕2号)要求,对以下四类疾病予以保障: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肾移植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治疗(化学治疗、内分泌特异治疗、放射治疗、同位素治疗、介入治疗、中医治疗)、部分精神病病种治疗(精神分裂症、中重度抑郁症、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

  有些城市大病医疗保险所保障的大病,不是按照病种,而是按照居民个人花费界定的。比如北京,只有“符合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的高额费用,才纳入北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进行“二次报销”。无论是按病种,还是按费用,都指向了一点,那就是“符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慧择提示:居民医保大病报销范围包括20种新农合重大疾病或上海市的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肾移植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治疗、部分精神病病种治疗这四类疾病。有些城市大病医疗保险所保障的大病,不是按照病种,而是按照居民个人花费界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