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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大病医保政策详细解析

更新时间:2016-04-06 12:13
  【摘要】职工大病医疗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实施的一项医保制度,主要为职工因看病产生的高额医疗费用进行报销。不同的地区,职工大病医保政策的实施情况是不一样的,下面带您详细了解一番。

  广东大病医保政策
  广州市已经启动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进一步提高参保人的医疗保障水平。此前,居民大病医保由于涉及到全市近500万参保人的医疗待遇而备受社会关注。昨天从市人社局医保处了解到,大病医保的启动可能会涉及到城乡医保参保缴费的调整,今后城乡医保的缴费可能将不区分档次,而且待遇上将有所调整,具体的政策将于近期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据最新公布的《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力争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为目标,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上海大病医保政策
  2015年上海市正式启动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4种大病可以再报销50%。凡参加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基础上还可享受居民大病医保,不需要额外缴费。参保人员可以通过报销形式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北京大病保险政策
  北京市人社局出台《关于做好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明确参加北京市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的4类人将可二次报销6项个人自付的医疗费,包括报销比例以外个人负担部分、起付线以下、封顶线以上医疗费、药品和诊疗项目目录中乙类应先行负担的费用等。人社部门同时强调,只有自付医疗费用才能二次报销,自费医疗费用则不在报销范围之内。

  慧择提示:不同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职工大病医保政策的实施情况也存在一些差异化。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以后,职工由于看病产生的费用,如果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最低可以报销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