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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工伤保险条例之赔偿流程

更新时间:2016-03-07 17:32

  【摘要】2015年工伤保险条例中的工伤赔偿程序复杂而又漫长,一般劳动者都不是很清楚,所以,发生工伤后最好委托律师做好维权工作。下面就工伤赔偿程序做一个简单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工伤报告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
  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二、工伤认定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单位书面认可为工伤的,又没有投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可以不走这一程序。
  注意工伤认定的两个时间:单位没有提起工伤认定的,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调查认定后,书面通知单位及伤者。

  三、工伤鉴定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即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窄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四、协商赔偿
  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五、劳动仲裁
  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六、法院审理
  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七、执行
  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八、申诉
  对生效判决不服的,则可以申请启动再审程序,但这一般很难。

  慧择提示:2015年工伤保险条例中的赔偿程序有工伤报告、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协商赔偿、劳动仲裁、法院审理、执行以及申诉,希望小编的这篇文章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