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讯

人寿保障型保险产品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7-08-28 09:19
  【摘要】中国人寿针对市场上寿险产品的保障功能,推出多款保障型保险产品。那人寿保障型保险产品有哪些呢?主要有国寿附加祥和定期寿险(2014版)、国寿康复金重大疾病保险、国寿防癌疾病保险等。

  国寿附加祥和定期寿险(2014版)
  国寿附加祥和定期寿险(2014版)是一款纯消费型的产品,是对老款产品的升级。与老款的“祥和定期”相比, 2014版的“祥和定期”的投保范围更广了,最低的投保年龄由原来的16周岁升级为新款的28天,最高的投保年龄不变,都为65周岁。除了投保范围升级以外,保障期限也有改进。老款“祥和定期”的保障期间为5年、10年、15年和20年等4种;2014款“祥和定期”的保险期间为10年、20年、至被保险人年满60岁、至被保险人年满65岁、至被保险人年满70岁、至被保险人年满75岁和至被保险人年满80岁等7种。2014版较之老款,保障更广、保障时间更长。以30岁男性、保险期间20年、保费期交20年为例,每年交费2870元即可获得100万元的高额寿险保障,具有保费低、保障高这一突出特性。


  国寿康复金重大疾病保险
  针对已经购买国寿“康宁终身”或“瑞鑫”系列产品的庞大客户群而言,中国人寿此次推出“康复金”重疾险,主要提供重大疾病发生后的康复金保障,旨在将保障延续至重疾确诊之后,具有保额高、保障范围广(涵盖40种重大疾病)、保障时间长(最长可至80周岁)的突出优势。

  国寿防癌疾病保险
  此次推出的防癌保险是中国人寿多年研发而成的首款专项癌症产品,为癌症及轻症癌症确诊客户提供一次性给付,针对特定的癌症确诊还将提供额外给付,同时以年金形式提供癌症确诊后的康复金保障,用于后期恢复和治疗所需。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年后,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有合同所指的癌症,可豁免被保险人癌症确诊日以后的合同保险费,这显然在很大程度上满足客户专门指向癌症的保障需求。
  据悉,该保障范围涵盖符合条款约定的癌症,如原位癌和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两种轻症癌症,还包括前列腺癌、肺癌、乳腺癌、白血病等六种特定年龄和性别的癌症。若客户投保专属附加险,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且未发生合同约定的癌症确诊,将返还所交保费。

  慧择提示:中国人寿保障型保险产品有哪些?主要有以上提到的三款,这三款产品分别可以为消费者提供养老保障、重大疾病保障等。其中国寿防癌疾病保险是国寿首款专项癌症产品,保障范围囊括多种癌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