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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育保险制度新调整

更新时间:2016-01-18 15:21
  【摘要】新的一年刚刚过去,众多省份的保险制度都有了新调整。日前从江门市人社局获悉,从2月1日起,该市将参照新的生育保险制度。新政策的实施有利于保障众多准妈妈的合法权益。

  2月1日起,江门的准妈妈报销生育保险不用先垫付医疗费,可以直接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结算了。

  日前,江门市人社局公布了首批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名单包含三区四市共22家医疗机构。2月1日后,如果未选定这22家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并办理就医确认手续,符合报销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将不会全额报销。

  从江门市人社局了解到,从去年1月1日起,江门市开始实施修订后的《广东省生育保险规定》。从新的生育保险规定实施,到今年2月1日之前,视为过渡期。过渡期内,江门市所有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均视为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准妈妈们不需办理确认手续。

  到今年2月1日,过渡期结束。符合条件的准妈妈不需要再跑社保部门,在医院就可以直接结算了,扣掉符合报销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后,剩余部分个人支付。按相关规定,准妈妈直接结算要满足以下条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就医确认手续。

  此外,据了解,按规定,2月1日前已分娩或已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参保人,未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按过渡期的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2月1日前已怀孕未分娩的参保人,按修订后的《广东省生育保险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其中2月1日前的产前检查费用,按过渡期的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慧择提示:此次江门市生育保险制度新调整,是该市政府关注民生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体现,新政策规定准妈妈报销生育保险可以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为众多市民提供了极大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