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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首次将罕见病纳入医保体系

更新时间:2015-12-30 19:00
  【摘要】保险行业的出现极大改善了广大市民的生活,医保制度的实行更是为市民的生活提供了多方面的保障。近日,浙江省召开罕见病医保工作新闻通报会,首次将罕见病纳入医保,极大保障了市民的根本权益。

  12月28日,从浙江省罕见病医保工作新闻通报会上获悉,从2016年1月1日起,浙江省将戈谢病、肌萎缩侧索硬化症(渐冻症的一种)、苯丙酮尿症等3种罕见病纳入医疗保障体系。这也是浙江省首次将罕见病纳入医保。

  可享受此待遇的人群为现参加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并获得浙江省户籍满5年的患者;或参加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年龄不满5周岁,其父母一方获得浙江省户籍满5年的浙江省户籍患者。


  据省人力社保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截至2015年底,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5190万人,参保率达95%以上;县域内医保门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50%、住院报销比例达75%,浙江省已经进入全民医保时代。

  浙江省充分整合人力社保、民政、财政、卫生等各方资源,建立罕见病医疗保障机制,实现费用分段包干、政策无缝衔接,形成更加严密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帮助人民群众化解巨额灾难性医疗费用支出风险。

  纳入保障范围的罕见病患者,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专项救助逐层分担化解其合规医疗费用。

  慧择提示:罕见病一直是困扰市民心中的一大重要问题,浙江省此次将多种罕见病纳入医疗保障体系,大大减轻了市民的经济负担,解决了市民看病治病的后顾之忧,有利于该省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