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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期间养老保险是否该自己缴纳

更新时间:2015-12-17 18:56
  【摘要】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居民的保险意识有了极大的提高,但是对于一些具体的保险知识,许多市民还不是非常了解。就比如很多失业人员不太清楚失业期间的养老保险是否是自己缴纳。

  市民马小姐今年8月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是到现在还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这期间的养老保险,马小姐需要自己继续缴吗?

  市人社局养老保险处工作人员表示,失业市民可以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也可以不缴费,等有新的就业单位时,已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以和在新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年限累计计算。


  “也就是说,有工作单位的人必须依法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没有工作单位的人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愿缴纳养老保险,中断以后也可按政策规定自愿补缴,重新就业时不补缴也能在新单位按规定缴费。但是,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核算养老保险待遇时,也要相应扣减未参保缴费年限。”另外,医保断了,医保待遇从下个月起就停了,重新交的话还是可以报销的。但是如果断缴超过一年,会有6个月的“待遇等待期”,在这6个月中参保人是不能报销的。


  举个例子,假设市民齐大姐今年2月份停止缴纳医疗保险,如果她在5月份又重新缴纳了,那么5月份以后她还是可以享有医保待遇的,因为这中间停缴的时间不超过一年。但是,如果她在明年的2月份以前还没有重新缴纳医保的话,即使她在明年3月份的时候缴费了,最早也要到明年的8月份之后才能享受到医保待遇,这期间的6个月就是所谓的“待遇等待期”。总而言之,养老和医疗保险的年限都是可以累积的,如果中断,交够年限就可以了。

  慧择提示:失业市民可以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也可以不缴费,这个可以根据自己个人意愿。当你找到新的工作时,之前已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以和在新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年限累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