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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上海社保新政策介绍

更新时间:2017-08-28 14:41
  【摘要】为了响应国家的社保改革号召,也为了进一步做好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上海在2015年进行了社保改革,推出了2015上海社保新政策,以下就是2015年上海市居民医保有关事项的具体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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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关于筹资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
  (一)2015年上海居民社保基金的筹资标准维持2014年标准不变,具体为:60周岁及以上人员,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3300元;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700元;中小学生和婴幼儿,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750元。
  (二)2015年上海居民社保的个人缴费标准维持2014年标准不变,具体为:70周岁以上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40元;60-69周岁人员为每人每年500元;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为每人每年680元;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为每人每年90元。

  二、关于医保待遇
  2015年,上海市居民社保待遇保持不变。

  三、其他事项
  (一)2015年上海市各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高职高专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的个人缴费标准按居民医保中小学生标准执行。
  (二)2015年镇保医保门急诊统筹暂维持上年办法,筹资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参照2015年居民医保的50%执行。
  (三)2015年度居民医保的登记缴费期为2014年10月至12月。
  (四)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其中,本通知规定的筹资标准、个人缴费标准和医保待遇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本通知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

  慧择提示:2015上海社保新政策对于上海市居民的筹资标准、个人缴费标准以及医保待遇等各方面都做出了规定,该政策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各级各部门以及参保人员都要按照新的社保政策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