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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生育保险出台新政策

更新时间:2015-11-09 13:53

  【摘要】成都作为中国铁路六大客运枢纽之一,又是“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中国最佳旅游城市”。近日成都将出台生育保险新政,并发表了关于调整生育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此消息一经公布就受到社会大众媒体的热烈讨论。

  10月20日,媒体从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近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调整生育保险缴费费率等规定的通知》。此次调整,降低了用人单位和个体参保人员的缴费负担,并扩大了待遇享受范围。

  据悉,此次调整,成都市生育保险缴费费率从0.6%下调到0.5%,降低了用人单位的缴费负担;另外,此次调整取消了以个体身份参加社会保险人员的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捆绑征收的缴费政策,没有生育意愿和不愿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个体参保人员可以不再缴纳和参加生育保险;此外,此次还调整了支付方式,用人单位只要缴纳了生育保险费,缴费未满12个月的,可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缴费满12个月以后再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进行支付,改变了以前单位参保人员缴费不满12个月就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情况。

  慧择提示:此次成都生育保险政策的调整给本地带来了很大的收获,近几年人们对生育小孩已经不像以前,现在的年轻人都追求品质生活,享受当下。此政策的出台或许可以推动人们对生育小孩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