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彭山区生育保险得到事业单位肯定
更新时间:2017-08-27 21:38
【摘要】近年来,人们对于生育生产重视度不断提高,购买生育保险更是一种保障,所以2014年四川省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落实生育权益保障,彭山区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工作正式启动,从而推动了生育保险事业健康发展。
2015年10月中旬,社保局将彭山区28名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人员的生育津贴和医疗费发放到位,共支出生育保险待遇422424元,其中生育津贴支出287328元,职工生育医疗费、孕期保健费及各项补贴支出135096元。这28名职工,成为该区启动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生育保险政策以来首批受益者。
近来,眉山市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验收小组对彭山区业务档案管理进行了达标验收。验收小组听取了彭山区社保局社保工作运行情况及业务档案日常管理工作的汇报,实地查看了档案室的场地设施、档案管理存放情况、档案利用效果情况等,对该局社保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给予好评,认为该局社保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健全,设施完善,管理规范。并发出《眉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彭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达标验收的通知》,彭山区社保局业务档案管理被评为优秀等级,实现了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规范化管理。
慧择提示:四川省彭山区事业单位生育保险工作的落实,标志着对生育保险的更进一步肯定,切实解决了事业单位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报销问题,助产不包括其中,妇女在分娩时属于自然现象,正常情况下不需要特殊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