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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开展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

更新时间:2015-11-04 14:52
  【摘要】云浮市人社局近期表示,该市已经开展了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此次缴费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但是参保者需要注意,新生儿参保政策与以往有所不同,新生儿必须缴费参保才能享受医保待遇。

  据介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为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含新生儿,不含职工医保参保人),在云浮市就读的大学生、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学生等。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缴费参保。本市户籍城乡居民未办理户口迁入的配偶和未入户子女,可在集中缴费参保期内随户参保。参加了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其在本市常住的非劳动力直系亲属可参加云浮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与云浮市城乡居民同等的财政补助政策待遇。其他在云浮市常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凭居住证明和身份证参加云浮市城乡居民医保,医保费包括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部分由个人全额承担。

  此外,已办理入户的新生儿、已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止手续的失业人员、新迁入统筹区户籍人员、中途转入统筹区就读学生、刑满释放人员、退役士兵等特殊群体,在当年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内可以按规定中途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办理缴费参保手续。其中,出生3个月内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新生儿,其出生到参保前所发生的医药费用给予报销,出生3个月后的新生儿及其他人员从缴费参保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慧择提示:云浮市此次不仅开展了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而且还提高了报销比例,从80%提高到85%,这将有效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如果您还没有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需要抓紧时间到社保中心缴纳费用。